时间:2018-11-15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政府
前三季度,忻州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92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3%;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85元,增长6.9%,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861元,增长9.1%,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3。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3.51,比上年同期缩小0.07。
从总量看,前三季度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额比全省低3985元,位居全省末位;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额比全省低2278元,位居全省第10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额比全省低2363元,位居全省末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