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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09 16:51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农业机械良好的运行技术状态,切实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有效预防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详见附件1)及省、市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验时间

  检验时间是从5月1日至8月31日,正检统计时间截止8月31日,补检时间截止11月30日。具体检验地点、方式按照“坚持标准、方便机手、送检下乡、提高三率”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检验范围

  (一)2022年1月1日之前登记注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2022年1月1日起新注册登记的,除依法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机型,其新机在出厂时经检验获得出厂合格证明的,出厂一年内免予安全技术检验外,其余机型和出厂一年以上的新机以及拖拉机运输机组均要进行初检,在核发牌证的同时,免检和初检的新机均签发2023年到期检验合格证。要及时将已检车辆的信息录入山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检验统计汇总的日期截止2022年12月底。

  (二)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微耕机、卷帘机、铡草机等农业机械开展免费实地检验。认真贯彻《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积极开展微耕机、卷帘机、铡草机等危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工作。微耕机、卷帘机、铡草机等农业机械免费安全实地检验暂定每两年1次。

  三、检验流程、项目、方法

  (一)严格执行检验标准。检验工作的流程、项目和方法严格执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NY/T1830-2019》。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实地检验执行我省2014年实施的相关安全检验技术规范。

  (二)规范填写检验合格证明。《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以下简称《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NY/T1830 -2019)规定格式(检验合格证明样式见附件2)。采用仪器检测的,将检测仪出具的“检测报告”贴至《检验合格证明》相应位置;采用人工检测制动性能的,在《检验合格证明》“制动性能检验报告粘贴区”填写检测结果,内容包括制动速度、制动距离及检测人员签名。《检验合格证明》应放入车辆档案;如不存入车辆档案,与其它需留存的相关检验资料一同存放,按序排列,单独集中保管。

  (三)强化风险防控。“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执行《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农业部令2010年第11号)。要大力宣传引导机主投保农机交强险,农机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保险机构为检验车辆提供投保便利。积极与保险机构、农机所有人沟通,推出双方均认可的适宜推广的农机保险产品。积极将农机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因地制宜开展农机保险保费补贴。

  (四)严格落实惠农政策。按照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晋财综〔2014〕 42号)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考试零收费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0〕 295号)要求,免征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考试费和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取消机动车喷放大号和喷车门字收费。

  (五)提升安全防护性能。为全面提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防护性能,确保夜间行驶和路边停放的安全以及减少田间作业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今年安全技术检验时,继续推广反光标识、安全防护罩、动力自动切离等安全生产技术,推进国家安全标准的落实。

  四、检验要求

  (一)规范开展年检工作

  1.严格受理审核。开展年检工作,应确保见车、见人、见证,要加强对受理资料的审核,对拖拉机、收割机有效保险凭证严格把关。要加强年检受理时间的审核,继续执行新规章规范关于“检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规定。

  2.严格检验规程。按照“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检验标准,按照标准项目、流程、方法及要求,通过静态、动态的方式进行查验、检验。对反光标识、转向、制动、照明及信号等进行重点检查。要对照行驶证和山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查验核对车辆的唯一性。 检验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告知机手。

  3.严格变型拖拉机管理。2022年停止办理变型拖拉机年检业务,已办理注销登记或转出业务的变型拖拉机,要及时在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中更新注销信息,并将此信息及时通知及公安交警部门。

  (二)规范证件及档案制作

  1.规范证件制发。对安全检验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均应核发年检合格标志,并在行驶证副页上通过计算机打印签注检验条章。

  2.规范档案制作。检验实行检验员“双人”签字,严禁无检验资格或检验资格过期的检验员非法办理检验业务。积极使用山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现场录入安全检验信息,通过系统打印《检验合格证明》,并逐项填写检验项目。提倡将参检车辆、送检人员、检测现场合影以照片(纸质打印)或视频形式存档。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年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措施,落实好农机检验主体责任。积极争取协调工作经费,保障检审验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执行检验流程、方法、要求,坚持检验员持证上岗,规范填写《检验合格证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广泛宣传动员。在年检工作中,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和方式,将农机安全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和2018年第2号等法规部令,进行广泛宣传和告知,宣传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农机田间、场院事故的垫付救助、追偿核销政策。要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的作用,集中组织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使年检成为自觉行动。

  (三)严格履行职责。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是防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年检工作开始前,要确保检验岗位人员齐备,检验人员依法持证上岗,要对农机检验人员开展政策和标准方面的培训,熟悉掌握年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法规和标准开展年检工作。

  (四)因地制宜检测。要高度关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和创新工作方式,引导农机手有序进行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积极开展“送检下乡”便民服务,提高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率,确保农机作业高峰期生产安全。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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