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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寨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五寨县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2-07 15:49       大    中    小     

  

五政发〔2017〕18号

 

五寨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五寨县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

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五寨县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五寨县人民政府

 

 

五寨县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

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忻政发〔2017〕38号)精神,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目标,为“打造教育品牌,建设教育强县”提供坚强保障,现就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学校党建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义务教育重中之重和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以“打造教育品牌,建设教育强县”为目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均衡配置资源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加快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步伐,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为2020年全县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切实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符合国家标准、体现五寨特色、适应义务教育学校发展需求的学校管理体系,整体推进全县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水平。

(一)实现“四个统一、一个全覆盖”。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以及“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

(二)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三)建立“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资源共享”的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新机制。优质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乡、校际质量差距进一步缩小,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5%以上,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巩固,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目标基本实现。

三、领导机构

为确保我县推进全县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顺利、有效推进,成立“五寨县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宇光  政府县长

    副组长:周德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贾建国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薛建国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武建军  县发改局局长

            李瑞明  县民政局局长

            郭润清  县财政局局长

            管文斌  县人社局局长

            王志胜  县国土局局长

            冯树明  县住建局局长

            尤智海  县编办主任

            张云清  县残联理事长

            毛光达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胡晓斌  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中央、省、市要求,统一领导和部署全县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协调确定有关政策;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重点任务

(一)统筹城乡学校布局,确保学位供给充足。

1.落实优化城乡中小学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教育、发改、财政、人社、住建(包括城建、规划)、公安、国土等部门,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5〕29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办好贫困地区农村教育的若干意见》(晋政办发〔2016158号)要求,统筹考虑新型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城乡人口及学龄人口流动、农村地理环境、交通状况、教育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将城乡学校布局动态调整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布局城乡中小学校。

优化布局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教育科技局牵头实施,发改、财政、住建、国土等职能部门全面配合。要对现有城乡中小学校布局进行全面排查,严格履行学校布局优化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等程序,兼顾公平和效益,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做到该留的留、该撤的撤、该补的补,确保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山区,要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学或教学点;对地理位置并不偏远、交通较为便捷但目前已经成为“空壳”或只有极少数学生的学校、教学点,若需撤并要严格撤并条件和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和先建后撤的原则,妥善安置学生就学后进行撤并;对生源持续减少、学校萎缩严重却仍在投入大量资金建设、采购的项目,要认真排查、评估,停止大规模投资建设,坚决杜绝浪费,调整的资金、设备要用于改善现有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办学条件;对人口逐年增长、目前没有学校或教学点偏远的村庄,要补建学校或教学点;对因城镇化推进城镇人口快速增长、城镇学校设置相对不足的地方,要加快落实城镇学校建设规划;对易地扶贫搬迁农村要规划好中小学校建设,根据学生规模建设好移民学校,确保搬迁学生就学。

2.调整学校规模轨制,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落实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教育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到2018年基本消除55人以上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0人以上大班额。要统筹“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校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重点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要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引导学生合理选择学校,有序分流学生,避免学生向少数学校过度集中。从2018年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新生班额必须控制在小学45人、初中50人以内。

对县城超过4轨制的完全小学、超过6轨制或1200人的初中学校,要逐年减少招生计划,消除超大规模、超大班额学校。从2017年开始,用三年时间下大力气完成初中学校布局和规模轨制调整任务。当年撤并30人以下学校,逐年消除50人以下学校。整合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30人以下单班初中逐步整合到县城初中学校。教育科技局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

3.加快城镇学校建设,实施配建学校“交钥匙”计划。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教育、发改、财政、人社、住建、规划、公安、国土等部门,认真落实《五寨县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适度超前规划设置中小学校,预留和保障城镇学校建设用地。实施“配建学校‘交钥匙’计划”和“消除大班额计划”,确保到2020年基本形成新的城镇学校布局,城镇有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求。

4.实施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计划。教育部门要按照城乡中小学校布局优化要求,制定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加快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步伐。按照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标准,加大经费支持,加快建设学生宿舍,实现“一人一床位”;建设学校食堂,满足室内就餐需求;改善学校冬季取暖条件,保证取暖经费;改善如厕设施,旱厕设置无害化,有条件的地方设置水冲厕;设置淋浴设施,改善浴室条件;改善体育和艺术教育场地,配备音体美器材,建设图书馆(室)、广播站、活动室、医务室等,满足教学、文化和生活需求。完善师生生活服务设施,配齐后勤服务和生活管理人员。加大经费支持,完善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机制,提高寄宿制学校运转保障能力。大力改进管理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到2020年,全县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宿舍、饮水、洗浴、厕所、取暖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切实保障学生寄宿就学需要。

5.依法规范学校撤并后原有校舍校产再利用工作。

要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处置等程序。凡撤销的学校,其校产、校园属于国有资产的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统一收归教育局管理。对闲置校舍评估其安全状况,可逐步改造为幼儿园或活动中心等公用活动场所;也可以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用于其它公益事业。对仪器、器材、图书、计算机等教学设施统筹调配,补充到其它学校。

(二)统筹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6.实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扶持计划。对保留和补建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教育科技局要按照全市确定的基本标准,制定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基本要求,保证最基本、最安全的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倾斜,不足100人的学校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按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配备教师。建立健全教学区内教师到教学点任教、支教和校际教师定期交流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优秀教师到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工作。县域内对口帮扶工作要覆盖到所有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

7.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加强乡村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考核和管理。充分利用数字教育资源,采取“送教”“走教”等多种形式,保障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开齐开全课程,县教育督导部门每学期要对全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

8.科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全面改薄”项目,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教学用房和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教室等功能用房建设。结合学校教学需要和特殊办学方向,使每一所学校配齐图书、教学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和信息技术装备,建立定期更新、补充机制,确保学校设施、装备满足教育教学需要。要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管理标准化水平。

9.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提升乡村学校信息化水平,全面提高乡村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并解决部分乡村小规模学校无法开足开全课程的问题。在全县中小学基本实现“三通”的基础上,实施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项目,实现“校校通、班班通”,使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到边远的、规模小的学校和教学点,通过开展乡村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将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等方式,努力缩小城乡教育的差距。

10.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教育部门要对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标准认真办学,不断提升办学标准和教育质量,创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三)统筹城乡教师管理,确保师资配置合理

11.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计划。强化县域内教育部门教师统筹管理,建立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教育部门在编制和人社部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向同级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及时备案。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编制标准、岗位机构比例、招考聘用、考核办法、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六个统一”,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按照“有编及补、退补相当”的原则,结合实际,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择优的方式及时补充录用新教师。

12.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布局调整后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师生比例严重失调,甚至个别学校有教师无学生等问题。严格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依据学校布局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对全县农村学校艺术、体育、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和一个学校内课时工作量不足的学科,采取“一校定岗、多校使用、就近走教”的办法配置教师;对县城及县城周边或乡镇所在地超编、超岗位配置教师的学校要制订调配计划,实行“只出不进”的管理,对满编、满岗学校实行“出一进一”管理;对“空壳学校”和生师比严重失衡的学校要合理调配;对教育教学技能相对落后、难以胜任新课程改革教学任务或因年龄较大、身体状况等原因无法承担满工作量的教师,要制定具体的退出管理办法。努力解决教师资源闲置或严重短缺问题,保障城乡学校基本教育教学需要。

13.落实教师待遇,调动教师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建立长效联动机制,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县财政对全县乡村教师按每人每月300元发放生活补贴。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合理规划并加快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满足乡村教师基本需要。健全校长和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采取措施提高寄宿制学校班主任特殊岗位生活保障,落实教师超工作量补助经费。进一步开展评选 “最美乡村教师”为标志的全县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14.实施乡村教师发展计划,启动“名校长”培养工程, “名师”工程,“名校”工程。聚焦乡村教师质量,加大培训力度,把校长、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改革完善培训模式,从2017年起,利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与忻州师院附中、太原师院附中、太原迎泽区教育局签订实施的“三年行动计划”等平台,不断加强对乡村教师的专业培训,培养一批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教师。积极争取忻州师院高年级学生顶岗实习支教,置换出农村中小学及城区学校富余学科教师参加提高培训或转岗培训,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调整、充实紧缺学科教师。启动“五寨名校长”评选工作,进一步完善“五寨名师”培育工程,“名校”评选工程,着力打造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骨干教师队伍和起带动引领示范作用的品牌名校。

15.突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绩效考核管理。把师德表现作为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和评优奖励、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建立全县中小学教师“一年一考试、一年一表彰”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教师、校长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建立教育教学工作激励机制,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对爱岗敬业、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每年都要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创造教师发展的良好环境,切实解决教师学习、研究、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树立一批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正气,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

16.探索推进校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探索中小学校长“竞争上岗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等改革,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长“能上能下”的管理体制,努力形成教育家办学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导向,促进中小学校长队伍专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校长工作考核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

(四)统筹城乡学校管理,确保提高教育质量

17、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计划。充分发挥五寨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一小学、第四小学等优质教育资源的带动辐射作用,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以优质学校为主体的教育联盟,通过管理重构、资源重组、体制创新,实现管理互动、师资交流、资源共事、活动同步、让优质学校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渗透到成员校,通过优质学校来扩大影响范围,带动薄弱校的发展。建立稳定的“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在学校管理、教师发展、教育教学、课程开发、新课程改革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校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县域内师资、设备、场地、课程等资源共享,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整体提升县域内义务教育办学水平。

18.实施特色学校创建计划,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品质。从学校文化建设、内涵提升、学生发展、管理规范、安全和谐等方面提升学校品质,提高学校管理标准化水平。实施“特色学校创建计划”,围绕实现“一校一品牌、一校一特色、一校一风格”目标,从2017年起按照省市教育部门要求,逐年在全县范围打造一批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义务教育学校。到2020年,全县所有中小学校都建成干净整洁、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厚的卫生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

19、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切实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配齐音体美教师,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和校外体验教育,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按标准配齐配足心理健康教师,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广泛建立家长学校等家校协作平台,切实发挥家庭教育作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

20、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治理体系。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切实提高政府教育治理能力。全面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到2017年底,全县中小学校完成“一校一章程”制定工作,落实学校办学自主地位,充分发挥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作用,推动社区参与学校治理,建立第三方评价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机制,逐步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五)统筹关爱服务体系,确保弱势群体公平享受教育

21、完善城镇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实现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

22、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认真贯彻《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忻政发〔2016〕26号),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关爱保护力度,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构建政府主导、家校联动、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要深入排查,建立台账,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加强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加强学校对留守儿童教育的全程管理,农村中小学校要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和贫困单亲儿童信息台账,并利用电话、家访、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学校保护载体和教育阵地的重要作用。确定孙家坪中心小学为“爱心小学”,全县所有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孤儿均可到“爱心学校”就读,免除一切费用,由政府供养。

23、建立完善贫困学生教育资助体系。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涵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一系列教育资助政策,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不让一名孩子因贫失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进一步完善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营养膳食质量,做好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饮水安全等卫生健康工作,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健康成长,

24、全面建立控辍保学机制。县人民政府要建立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落实教育部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相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入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优先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城乡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通过保障就近入学、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等方式,确保乡村学生不因上学不便而辍学。针对农村残疾儿童实际,做到“一人一案”,切实保障农村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把统筹推进县城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作为乡(镇)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二)完善协调机制。教育部门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编制完善义务教育规划,积极推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发展改革部门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在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时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要积极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公安部门要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及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信息。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机构编制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推动实现统筹分配城乡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提供政策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督促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支持外出务工父母定期回每看望留守儿童。国土部门要依法切实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中小学用地的,应当征求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三)加大经费投入。要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6〕25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保障水平,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日常运转保障机制。财政部门在编制教育投入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教育改革发展实际需求,在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需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建设的投入,大力支持学校开展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人民政府政府要加强对落实有关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定期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义务教育工作情况。五寨县教育督导室要开展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主要措施的落实,以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对我县新型城镇化、脱贫攻坚、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等的综合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凝聚人心,统一认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要依法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有效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要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和推广,使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脱贫攻坚,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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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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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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