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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时间:2020-12-18 17:19       大    中    小     

  五政办发〔2020〕91号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事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61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忻政办发〔2020〕99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县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县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对象和内容

  普查覆盖全县,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居民事务中心,村民委员会和社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根据我县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时间安排

  按照省、市统一规定,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各乡(镇)、各部门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开发软件系统,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非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辖区普查各项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普查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的普查总体方案和省、市普查方案要求,县应急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我县普查实施方案,并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等工作,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我县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我县普查系列成果。

  (三)规范经费保障。按照省市政府文件精神,此次普查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县财政负责普查相关任务的支出,县财政部门要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工作要求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五寨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

  五寨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 强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利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科干部

  范 波 县应急局局长

  郭润清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武建军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晋堂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杨子建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志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银业 县林业局局长

  侯新平 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局长

  冯树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郝 伟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贾贵良 县水利局局长

  张鹏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岳晓文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顾效忠 县统计局局长

  宫 华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要舒心 县气象局局长

  贾文泰 县应急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范 波(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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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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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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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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