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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五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防汛安全避险通告的通知》

 时间:2021-09-03 16:53       大    中    小     

  2021年7月14日,五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了《防汛安全避险通告》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汛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全县范围内的中小河流河道内采砂。在主讯期内,所有采砂机械设备必须全部撤出主河道;河道内形成的砂坑及弃料由采砂主体单位或个人按采砂规划要求负责填埋整平,以确保河道行洪通畅。

  二、禁止在河道内弃置、倾倒垃圾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禁止在河道内设置便道,任意束窄河道;禁止在河道内搭建工棚、堆放建筑材料等物料及存放设备等;禁止在河道内建设阻碍行洪的工程设施;汛期禁止在河道内开展漂流等游乐活动。

  三、凡在行洪河道和山洪沟道内从事工程建设的单位或个人,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有强降雨过程要停止施工作业,及时撤离河道内的机械设备和人员。避雨地点要远离河道、山洪沟道、桥涵(洞)、危房(窑)等危险地带。

  四、建筑在河道两岸、沟道两旁、填方之上、土崖之下、削坡附近、库坝下游、采空区域、低洼地带的厂矿、村庄、学校和居民房屋,要严防因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的侵袭。接到预警信息,要安排专人值守,及时将受威胁人员全部转移到安全地带。

  五、河道发生洪水时,行人和车辆不要穿越河道和山洪沟道,要等到洪水消退确保安全后方可通过;城镇地下设施、人防工程等要储备必需的防汛应急物资,落实度汛措施,防止洪水灌入淹没。

  六、非煤矿山、重点危险化学品等相关企业,应充分认识到汛期“三防”的重要性,细化防护措施、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加强防范,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滚水坝、河道、水库、淤地坝、渠道和旅游景区等蓄水美化工程管理单位要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巡查值守,加强现场监督管理。

  八、全县中小学学校和家长一定要加强对学生和子女的防汛避险安全教育,增强涉水安全意识。严禁在滚水坝、河道、水库、淤地坝和渠道等蓄水区域或行洪区域嬉水、游泳、穿行,确保人身安全。

 

  相关文件:五寨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安全避险通告 

 

                                         五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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