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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2-03 14:39 大 中 小
按照《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对照《忻州市贯彻落实山西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2020年11月19日,我县成立由分管副县长张广建任组长的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55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情况如下:
一、 整改任务
主要表现在技术支持不够、经费保障不足,有的县区执法人员为自收自支。尤其是污染源在线监管难以满足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的监管要求,市、县人员编制不足。
二、整改目标
提升环境保护监测能力和监测水平,将环保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需拨付,足额保障。
三、完成情况
1、五寨县环境监察大队,全额事业编制23名,实有20人;五寨县环境监测站,全额事业编制12名,实有12人。环境监察、监测机构工作经费已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按需拨付,足额保障。
2、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干部业务素质,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环境监察干部参加了省、市环保部门组织的岗位及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领取了环境监察执法证件。2017和2020年,我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参加了国家环保部组织的岗位培训。
3、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六?五”环境日宣传纪念活动,在报刊、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县环保工作。反映了我县各类专项行动取得一定的成效,有力的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呼吁全县人民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同心共创绿色家园。
四、验收结论
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条件
中共五寨县委
五寨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