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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中药山西华邈饮片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时间:2020-03-25       大    中    小     

                                   五环审函字[2020]第01号 

    

  关于中国中药山西华邈饮片产业园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山西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报批<中国中药山西华邈饮片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我分局已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本项目位于五寨县北环路北侧汽车客运站西侧,东南距中所村750米处,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4353.58m2 ,总建筑面积为12265 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1801 m2、地下总建筑面积464 m2。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中药饮片1000吨,包括黄芪500吨、柴胡180吨、160吨、党参和其它饮片等。设置一条饮片车间生产线。2019年6月14日五寨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立项(五发改备案〔2019〕29号),2019年5月20日五寨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关于山西华邈药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五自然函〔2019〕8号)。2019年12月24日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出具了总量控制指标批复(五环总函〔2019〕01号)。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5万元。经现场踏勘,本项目未开工建设,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分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通过对施工边界设置围挡、道路硬化、场地洒水、设置洗车平台、裸露地及易扬尘物料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设置临时集水池、沉砂池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可用于洗车平台以及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和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筑垃圾用于场地修整、压平,剩余的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翻转式解包台、风选机、切片机、敞开式烘箱等通过多个集气罩共用1套除尘器+1根15m排气管排放标准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排放限值。食堂油烟安装净化装置,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灶头标准。燃气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经1根8m高排气管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排放限值。 

  2)项目运营过程中设备清洗废水有一般试剂HC1、NaOH、磷酸、乙醇等经过中和池调节池收集于危废暂存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调节池,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管网进入县污水处理厂。 

  3)产生的废药渣、生活垃圾、除尘灰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废药材包装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利用;质监有机废液收集至指定容器置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切片车间运输车辆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音、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3侧执行2类标准。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落实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分局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五寨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该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按《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到位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 

  2020年3月3日 

    

  抄送:五寨县环境监察大队山西华邈药业有限公司,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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