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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寨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6-01 17:08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五寨县2022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20 

  (此件公开发布) 

    

  五寨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忻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规定》(忻政办发〔2013〕73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2021年我县5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未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二、2022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县气象局预测,预计2022年全县年降水量440-570毫米之间,较常年偏多;年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分季来看,夏季多雨,降水偏多,气温略偏高,季内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可能出现局部洪涝和阶段性旱象,相关部门请注意做好防洪抗旱准备工作;秋季,降水略偏多,气温略偏高。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在人口集中居住、威胁严重的区域,短时强降雨和连续阴雨极端天气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也会较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全县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与易发地区 

  我县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一)容易发生崩塌和滑坡的主要区域:三岔镇华家沟,杏岭子乡贺家咀、上鹿角、下鹿角,东秀庄乡闹儿沟、下会子,韩家楼乡滩咀头等典型黄土丘陵地区。 

  (二)县域交通干线重点防灾区域:忻五线(S312)、五坝线、五黄线、五阳线、209国道。其它交通干线和县、乡(镇)公路也要注意预防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保障专项经费,提高监测补助,对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落实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并完善档案,落实隐患点“六位一体”管理制度,落实监测责任,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群伤群死事故。5月底前须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 

  2.完善监测网络建设 

  对威胁人口较多的隐患点,暂时不能治理搬迁的逐步申请安装监测仪器,监测信息要纳入预警监测平台,使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向科学化信息化发展。   

  3.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水平,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要加快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建设,积极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水平,构建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水平,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的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二)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演练 

  4.22地球日、5.12防灾日、6.25土地日等法定节日进行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宣传,5月底前对各乡(镇),相关部门、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人监测人和矿山企业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在汛期前完成2-3次地质灾害避险应急演练,提高干部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在突发险情时能有序、有效撤离。 

  2.地质灾害勘查治理 

  各乡(镇)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力度,通过小额资金投入,小规模工程治理,消除小型隐患点主要危害,有效降低地质灾害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治理搬迁涉及乡(镇)坚决防止人员回流。 

  3.坚持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在可研阶段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及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每年根据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安排年度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所需资金,预算当年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因自然因素引发或难以确定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群测群防、抢险救灾、搬迁避让、工程治理以及基础调查等各项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记录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宣传培训、防灾演练等工作一旦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做好灾害防范和及时撤离避让,做好自救、互救工作。 

  自然资源局: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对危及建设行业、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局:负责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组织专业应急队伍;负责对非煤矿山所管生产企业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跟踪督查在矿界范围内的隐患治理,防次生事故的发生。 

  县水利局:负责对河道、水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和因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沿线及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公路段:负责对管辖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铁路部门:负责对铁路沿线及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教局:负责学校及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生态林区、经济林区、防护林区、公园等所辖范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文物保护地及旅游开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灾情发生后,迅速组织医疗人员到灾区抢救伤员,组织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督促医院等卫生行业单位做好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同自然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及时与自然资源部门会商,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分析、预报工作。 

  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各自管辖的设施受地质灾害威胁或其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中的通讯保障工作。 

  工矿企业工矿企业工矿区范围内生产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对工矿区及其影响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承担主体责任。 

  (二)全面排查隐患 

  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对全县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是对村人口集中居住区、学校周边、医院、工矿企业、公路沿线(包括在建公路)、铁路沿线、高陡边坡、旅游景区等人员聚集区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区、在建工程工地办公区、工人居住区等临时居住点进行排查工作,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强降雨和洪水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山坡下、沟口旁的居民点,都要有专人负责巡查,发现险情隐患必须严防死守,一有险情必须迅速组织撤离。 

  (三)落实防御措施 

  做好2022年预防地质灾害工作,防止特殊天气诱发地质灾害发生,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新修正决定,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应急、气象、交通、公路、水利、建等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认真分析雨情、水情,及时做好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制定地质灾害监测、设立警戒标志等防御措施齐心协力,扎扎实实搞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最大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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