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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时间:2021-07-02 11:13       大    中    小     

  五寨县信访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五寨县委、五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寨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五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信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网上信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汇报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二)承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信访局交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及本局办理的信访事项。

  (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协调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重要信访事宜;协调处理群众来县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等重点信访事项。

  (五)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督促推动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定期汇总整理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督促基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

  (七)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的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县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八)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会务工作;负责办理文、电、函、机要、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全局工作计划、总结、会议材料的起草;负责信访简报的编写,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负责全县信访数字的统计上报和全县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负责组织起草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草案;承办信访工作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退离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

  编制2名。

  (二)案件督办股

  负责市联席办和市信访局立案交办的初信、初访、初网案件的查办;负责上级有关部门转交的重要信访件的办理;负责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的查办;负责本局立案调查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的受理和查办;负责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及网站平台信访件的办理;负责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受理重要信访事项的查处进行督办;负责受理和查办信访案件的立卷及归档。承办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编制2名。

  第五条 县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第六条 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五寨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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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五寨县委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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