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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论述摘编(三)

 时间:2023-09-05 16:12       大    中    小     

  我们要完善经济治理,努力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中方今年开展智慧城市案例研究,将推动制定智慧城市指导原则,为亚太创新城市发展提供样板。中方提出倡议,推动各方分享数字技术抗疫和恢复经济的经验,倡导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数字经济潜力,为亚太经济复苏注入新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20日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
  中国将继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继续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更加积极地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9日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对话会上的主旨演讲)
  当前形势下,我们要坚定不移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反对滥用国家安全之名行保护主义之实。要利用好疫情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强科技创新合作,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共同实现更高质量、更具韧性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7日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上的讲话)
  要探索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统筹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产业发展的全链条、企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出发来谋划设计改革,加强重大制度创新充分联动和衔接配套,放大改革综合效应,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2日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我们要继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各国发展战略及欧亚经济联盟等区域合作倡议深入对接,加强互联互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畅通区域经济循环。要通过人员往来“快捷通道”和货物运输“绿色通道”,加快实现复工复产。要为各国企业营造开放、公平、非歧视的营商环境,扩大相互投资规模。要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强数字经济、电子商务、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领域合作。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10日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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