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优化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论述摘编(四)

 时间:2023-09-05 16:16       大    中    小     

  要围绕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深化商品、服务、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建设,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产权保护、信用体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2月19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今年起,中国开始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国将更加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区域合作,同各国实现更高水平的互利共赢。中国持续发展和开放将为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注入强大动能,也将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开辟更广阔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2月9日日在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
  中国将继续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中国将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发挥超大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为各国合作提供更多机遇,为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注入更多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月25日在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上的讲话)
  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要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建设统一大市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净化消费市场、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才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30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关闭本页